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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处各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次数:

一、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召开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方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与学院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

4、指导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专职干部对校园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方案及做好台账的登记。

5、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6、协助学院加强与辖区边防派出所、交通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安全处处长工作职责:

1、在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做好安全工作各项总结。

2、负责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任务完成情况。

3、联合有关部门,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发布微型公众号或新闻,达到宣传效果。

5、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故。

6、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安全处科长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阶段性情况,按时参加教育局组织召开的综治安全工作会议,按要求上报相关文件。

2、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开会,梳理日常工作的同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责任制,对存在隐患的消防设施立即整改。

3、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在校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做到齐抓共管。

4、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地震疏散演练、消防逃生演练、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交通安全培训等,进一步丰富安全教育的形式。

5、定期组织各系部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做好登记,及时整改。

6、完成对教育局要求的相关文件的报送。

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处科员工作职责

1、定期开展微型消防站拉动训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对保安员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防火巡查、对外来车辆登记制度和校园巡逻等。

3、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4、负责智能监控指挥中心的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监控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通知保安员到现场确认,如遇到突发情况立即汇报相关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5、对交警、消防、边防、教育局来我院检查或开展活动时做好接待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安全处日常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