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8 浏览次数: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传播“惠安县机场奠基仪式”引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惠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第一时间开展研判核查,联合派出所依法查处。
经查,林某良、卢某万、曾某明、张某强等4人为博取眼球,分别从网上下载了机场奠基仪式视频,使用“一键拍同款”AI功能进行修改,捏造虚假信息在网上进行发布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林某良等4人因造谣、传谣被依法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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