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随着我校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职工、学生、社 会船员人数逐渐增多,校园进出车辆也逐年增长相比前几年有所增加,为加强统一管理,明确车辆准入原则,防范无关人员随意驾车入校,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问题等,同时也明确校内允许停放车辆的地点,我校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进出校园的校内教职工车辆外协车辆及访客车辆。
三、登记要求
我校所有教职工(含外聘老师)、工勤人员、校企合作单位、食堂、物业、超市、学生街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车辆信息的登记(因校园车位紧张,每人限登记一部机动车)通过OA进行申请,申请获批后,到校园警务室领取纸质通行证,未携带工牌者不予登记。禁止校内人员帮助校外人员代申请车辆通行证。
保卫部将根据登记情况,发放统一制作的校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无通行证及外来访客车辆必须说明入校事由,并且通过访客系统进行预约。保卫部保安员将现场审核访客预约是否获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入校。
如出现访客不配合相关登记手续或不配合保安员相关工作,不允许进入校园。拥有通行证的机动车、必须按要求放置车辆通行证,方便保安员识别。
我校车辆通行证暂不对校内学生、船员开放。
四、停车规则
(一)校内车辆停放规则
学校3#-4#教学楼地下室已建立可容纳 200余部车辆的地下停车场。所有校内教职工车辆、食堂车辆、外协人员车辆均可驶入该地下室停车。其余允许停车的区域如下图所示。
(船员车辆入校后续等待海员楼建设完毕后待通知)
(二)校车、中巴车、大巴车停放规则
通勤大巴车、中巴车、校车停放至东门入口左侧黄色停车线内,其余车辆不得占用此黄色停车位。
(三)访客车辆
所有访客车辆可临时停放至图书馆前广场弧形停车位。或其他允许停放车辆的区域。
(四)非机动车停放规则
根据校园的长远发展需要,现阶段已经暂停发放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前期已在保卫部登记车辆通行证的职工的摩托车、电动车,在不妨碍行人和道路交通的前提下,可停放在教学楼前。在图书馆上班的职工,可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图书馆后空地。课余时间及下班期间可停放在教师公寓周边、教职工宿舍连廊、学生宿舍楼楼下空地处,但不得妨碍行人日常通行,严禁堵塞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楼梯入口。
l、2 号教师公寓一楼、学生公寓3号楼一楼设置充电装置,电动车可在此区域充电,其余区域严禁私拉电线充电。(已办理通行证遗失、损毁等情况均不再补办)
五、停车场事宜
车辆在停车场停车时不得越线停车,应保证一车一位; 禁止在停车场乱扔垃圾、烟头与废弃物,应确保停车场整洁于净;停车场内应遵循箭头行驶,不得逆向行驶;大型货车及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停车场,以免造成停车场拥堵;车辆停车时务必谨慎操作,避免刮擦。
六、服从管理
进入校园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校园正常进出及停车场停车时,都必须服从安保人员的车辆管理,严禁非指定处随意停车,保卫部将在非停车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停车辆将进行劝导、通报、等相关措施,多次 违规并不服从学校管理将予以计入校园通行黑名单,不再接受车辆信息登记,且不允许驶入校园。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园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