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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23-08-30    浏览次数: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随着我校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职工、学生、社 会船员人数逐渐增多,校园进出车辆也逐年增长相比前几年有所增加,为加强统一管理明确车辆准入原则,防范无关人员随意驾车入校,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问题等同时也明确校内允许停放车辆的地点,我校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进出校园的校内教职工车辆外协车辆及访客车辆。  

三、登记要求

我校所有教职工含外聘老师)、工勤人员、校企合作单位、食堂、物业、超市学生街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车辆信息的登记因校园车位紧张,每人限登记一部机动车)通过OA进行申请,申请获批后,到校园警务室领取纸质通行证未携带工牌者不予登记。禁止校内人员帮助校外人员代申请车辆通行证。

保卫部将根据登记情况,发放统一制作的校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无通行证及外来访客车辆必须说明入校事由,并且通过访客系统进行预约。保卫部保安员将现场审核访客预约是否获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入校

如出现访客不配合相关登记手续或不配合保安员相关工作,不允许进入校园。拥有通行证的机动车、必须按要求放置车辆通行证,方便保安员识别

我校车辆通行证暂不对校内学生、船员开放。

  四、停车规则

 (一)校内车辆停放规则

学校3#-4#教学楼地下室已建立可容纳 200部车辆的地下场。所有校内教职工车辆、食堂车辆、外协人员车辆均可驶入该地下室停车。其余允许停车的区域如下图所示。

(船员车辆入校后续等待海员楼建设完毕后待通知)

 (二)校车、中巴车、大巴车停放规则

  通勤大巴车、中巴车校车停放至东门入口左侧黄色停车线内,其余车辆不得占用此黄色停车位。

 )访客车辆

所有访客车辆可临时停放至图书馆前广场弧形停车位。或其他允许停放车辆的区域。

(四)非机动车停放规则

根据校园的长远发展需要,现阶段已经暂停发放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前期保卫部登记车辆通行证职工的摩托车、电动车,在不妨碍行人和道路交通的前提下,可停放在教学楼前。在图书馆上班的职工,可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图书馆后空地。课余时间及下班期间可停放在教师公寓周边、教职工宿舍连廊、学生宿舍楼楼下空地处,但不得妨碍行人日常通行,严禁堵塞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楼梯入口。

l、2 号教师公寓一楼、学生公寓3楼一楼设置充电装置电动车可在此区域充电,其余区域严禁私拉电线充电。(已办理通行证遗失、损毁等情况均不再补办)

  、停车场事宜

  车辆在停车场停车时不得越线停车,应保证一车一位; 禁止在停车场乱扔垃圾、烟头与废弃物,应确保停车场整洁于净;停车场内应遵循箭头行驶,不得逆向行驶;大型货车及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停车场,以免造成停车场拥堵;车辆停车时务必谨慎操作,避免刮擦。

  六、服从管理

进入校园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校园正常进出及停车场停车时,都必须服从安保人员的车辆管理,严禁非指定处随意停车,保卫部将在非停车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停车辆将进行劝导、通报、等相关措施,多次 违规并不服从学校管理将予以计入校园通行黑名单,不再接受车辆信息登记,且不允许驶入校园。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园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