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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假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

石狮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元旦假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

市教育局:

12月27日,在龙岩市上杭县金山路与北环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二轮电动自行车,造成2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学生死亡交通事故3起,同比上升200%,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元旦假期即将到来,学生校外培训、结伴游玩等出行活动增多,特别是受学生放假学校监管脱节、双务工家庭缺管失管等影响,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肇事风险突出,学生交通安全风险较高。为做好元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确保岁末年终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特发函贵局,就进一步做好元旦假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贵局提出两点工作要求:

一、提前部署,浓厚教育氛围。市教育局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在放假前(12月29日下午放学前5分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提醒,告知学生严禁在元旦假期驾驶两轮类车辆(含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一旦发现,一律通知其家长、监护人,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令加强管教。同时,引导学校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作用,依托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丰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严禁学生元旦假期驾驶两轮类车辆(含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通知,提升学生、家长安全守法意识。

二、常抓不懈,做好假期管理。教育局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职校、技校、高校,通过告家长书、“一日一提示”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发送元旦假期交通安全提醒,引导家长主动教育好孩子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履行好监管责任。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各中小学、职校、技校、高校,通过网上班会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提示元旦假期出行注意事项和安全常识。利用“校讯通”、“钉钉”等渠道向家长普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警示家长主动监督教育学生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1月2日前报送市道安办,联系人:黄阿荣,联系方式:18876511161。

石狮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抄送:本办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