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全国妇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措施,搭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展示和服务交流平台,更好地营造有利于妇女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新时代展现“她力量”、共创“她未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妇联、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巾帼有榜样 双创新力量
二、大赛时间
大赛启动:2019年4月
大赛决赛:2019年9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
福州市教育局
厦门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妇联
厦门市新媒体产业促进会
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牵头成立第四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要负责大赛总体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等工作。大赛组委会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等工作部门,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地址:厦门北站(创业大街)南广场268号,电话:0592-2191066。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对象为创业团队,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
2.有意向到福建创业和已经在福建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
3.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30%(含)以上,公司应注册于2015年1月1日(含)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
4.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5.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严禁抄袭或剽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6.鼓励首创精神,已获往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奖项的项目,不可报名本次大赛。
五、赛道设置
大赛设置三条赛道:移动互联赛道、文化创意赛道、科技创新赛道。每个参赛项目根据项目自身特色及赛道相应要求,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不选或多选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1.移动互联赛道:围绕经济社会各领域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紧密结合的项目,如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交通、互联网+消费等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创业项目。
2.文化创意赛道:围绕我和我的祖国、女性“四自”精神、两岸一家亲、文明家风、绿色环保等主题,创作蕴含人文、历史、文化等内容的文化创意作品,如工艺制品、服装服饰、特色旅游纪念品、包装设计、特色宣传品、微电影、动漫、音乐等,将文化创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旅游、生活、家庭需求等相结合的文化创新创业项目。
3.科技创新赛道:围绕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如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六、大赛安排
大赛分启动、报名、初赛、决赛、颁奖五个阶段。
(一)启动(4月)
1.印发大赛通知,向社会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2.开启大赛网上预热宣传。
(二)报名(4月~5月31日)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网址(www.scjfu.com)。
(三)初赛(6月1日~7月31日)
大赛组委会评审组按参赛赛道评选出移动互联、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三个赛道各20个项目,分赛道进入决赛。初赛时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四)决赛(8月)
1.通过初赛的优胜项目将进入大赛决赛。决赛按照移动互联赛道、文化创意赛道、科技创新赛道分别在福州、厦门、泉州举行。无法到场参加决赛的团队,视为自动弃权。
2.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 4 人。
3.决赛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开展“走近女企业家”现场教学和红色教育活动。
(五)颁奖典礼(9月)
颁奖典礼于2019年9月份举行,各获奖团队各派一名女性代表出席颁奖典礼领奖。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金牌创业导师奖、优秀组织奖等若干奖项。
1.移动互联赛道:金奖5名,银奖5名,铜奖10名。
2.文化创意赛道:金奖5名,银奖5名,铜奖10名。
3.科技创新赛道:金奖5名,银奖5名,铜奖10名。
4.金牌创业导师奖若干名
5.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大赛扶持措施
1.大赛邀请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创新创业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对进入决赛的项目给予跟踪辅导和项目孵化服务,助力项目做大做强。
2.获奖项目可入驻福建省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享受后续孵化支持服务。
3.参赛获奖项目可优先对接“巧妇贷”等金融支持。
4.大赛组委会将在网络媒体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宣传,提升项目及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九、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发掘、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等参与本次大赛。
2.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妇联、教育局要积极配合赛道的决赛工作。
3.大赛组委会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福建省妇联联系人:徐西朋
联系电话:0591-87508797
福建省教育厅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591-87091268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许家发
联系电话:0592-2191066
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7日
抄送: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福建省妇联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