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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泉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科企函〔2023〕10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23年福建省将继续举办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我市将继续举办泉州市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泉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参赛: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二)审核确认:市科技局将及时做好参赛企业资格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请各参赛企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报名及参赛项目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后续的赛程中,如发现参赛企业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因此出现纠纷的由参赛企业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比赛流程
(一)泉州市创新创业大赛
1.初赛。7月6日(初定)前举行,每个参赛项目按行业分组从专家库中挑选的3名专家(技术专家和创投专家)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3名专家的平均分为参赛项目的初赛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各行业组选取初赛得分在70分以上、分值靠前的企业进入决赛。
2.决赛。决赛初步定于7月中旬举行(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决赛不分领域和组别,采用8+7模式答辩评选:参赛企业PPT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7分钟;决赛评委由5名创投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评委现场的平均分为参赛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二)省赛及国赛
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及福建赛区组委会安排进行。
四、奖项和奖金设置
泉州市赛共设奖金80万元。如下:
(一)成长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万元(1名)、二等奖5万元(3名)、三等奖3万元(5名)。
(二)初创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万元(1名)、二等奖5万元(2名)、三等奖3万元(3名)。
(三)种苗奖1万元(11名)。
(四)县(市、区)优秀组织奖(发放奖牌)4-5名。
奖金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方式下达,不再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企业后续创新创业活动。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本届大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特别是组织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参赛。
(二)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大赛的组织报名、参赛等工作。文后已转发省科技厅大赛方案,请认真学习大赛方案和参赛要求,做好动员辅导,指导企业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写好参赛项目策划书。
(三)邀请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咨询联系方式
1.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林菊花
电    话:0595-28282812 13004851066
电子邮箱:645125666@qq.com
2.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  菁
电    话: 15059813991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赛事名称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一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 “大赛” )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支持单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特别支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设区市组织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 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办公室职责由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具体承担。
三、参赛条件
(一)福建省内注册(不含厦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流程
 本届大赛采用分级举办、逐级评选、择优晋级的形式。比赛时间、流程、形式等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安排和赛事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负责大赛过程监督。
(一)报名及确认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 网(www.cx cyd 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2.各设区市组织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请各设区市组织单位和参赛企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 度做好确认和报名。在后续如发现参赛企业不符合参赛要求的, 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因此出现纠纷的由各设区市组织单位和参赛企业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设区市赛
1.设区市赛由设区市组织单位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设区市赛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初赛环节要突 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比赛评选要注重发挥创投专家作用。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3.设区市组织单位推荐设区市赛优胜企业入围全省总决赛。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
4.设区市赛应符合国家大赛组委会对地方赛组织的要求,如 国家大赛组委会有新的要求,由福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设区市赛应严格执行。
(三)全省总决赛
全省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赛事服务机 构承担赛务。按初创企业组20个和成长企业组60个左右规模进 行比赛,名额原则上按照各设区市有效参赛数比例分配。全省总 决赛分半决赛和决赛。评委为国家大赛专家库专家,以创投专家 为主,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半决赛和决赛现场向创投专家等观众开放,决赛将积极联系有关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半决赛为小组赛,初创企业组分一个小组,成长企业组分三个小组,企业参赛小组、排序抽签决定。每家参赛企业接受评委现场评分,平均分为参赛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当比赛结果发生并列情况的,由评委讨论确定出先后次序。半决赛每个小 组的前8名,进入下一轮的决赛。进入半决赛未晋级决赛的企业授予优秀企业称号。
决赛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决出名次奖项。每家参赛企 业接受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 分数的平均分为参赛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决赛按成绩排 名授予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初创 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其余进入决赛的企业授予优胜奖。
决赛后举行颁奖。
根据国家分配的入围全国赛名额,按照决赛成绩排名推荐入 围全国赛名单;国家分配名额超过进入决赛的企业数量时,按照 半决赛成绩递补。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应通过尽职调查,拒绝 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通过的,取消推荐入围资格及省赛奖项荣誉。
(四)大赛配套活动
 福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大赛的推进情况,邀请创投、银行、 担保等金融方面机构、专家参与交流对接,组织大赛协办单位开展配套活动。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要求等,福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对大赛方式、程序进行调整。
五、大赛奖金、配套支持政策
(一)奖金
本届大赛共设奖金197万元。如下:
一等奖15万元(2名)、二等奖10万元(4名),三等奖5万元(6名),优胜奖2万元(20名),优秀企业1万元(48名)。
另设设区市赛优胜奖,由有效参赛数超过3家的设区市择优推荐1家企业进行奖励,奖金1万元(共9名)。
(二)福建配套支持政策
1.晋级全国赛的企业,可申请 2024 年度省科技厅创新资金 项目(往年已因晋级全国赛获省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申报,获本届全国赛一二三等奖除外),并优先予以支持。
2.对符合申报有关国家项目条件的优秀参赛项目,福建省科技厅优先给予推荐。
3.参赛企业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条件的,由各地科技企 业孵化器考核,可优先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优惠服务。
4.有关合作创投公司、银行将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创业融 资、商业模式、银行贷款授信、股改上市等方面的指导,对比赛优胜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择优给予贷款融资支持。
5.各设区市相应制定有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