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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毕业生丨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泉州篇】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推进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福建人社”将推出系列专题,为您带来全省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第四期我们来关注:泉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求职实习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泉州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等形式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申请渠道:

登录“福建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二)职业院校实习补贴

泉州市内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毕业年度在校生到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给予900/人的一次性实习补贴。

申请渠道:

通过各院校向市人社局进行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三)“涌泉”行动--青年就业见习

把毕业3年内有意在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由当地人社部门帮助联系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当地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执行。

申请渠道:

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四)“涌泉”行动--泉州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建设1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基地,对接受高校在校生实习并提供免费住宿、顶岗劳动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实习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渠道:

通过“青春泉州”公众号、“扬帆计划”专栏或“福建省扬帆计划”小程序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199723
(一)落户服务
对有意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申请人可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至各县(市、区)政府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申请渠道:

通过各县(市、区)政府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772



(二)档案保管服务
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毕业生可将档案免费寄托到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请渠道: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780


(三)“涌泉”行动--优才卡
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申请“优才卡”,泉州“优才卡”已实现免费游玩景区、免费乘坐公交等功能。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880


(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每年发布100个市级岗位,招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到我市8个县(市、区)乡镇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缴交社会保险及意外险、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并享受相关期满优惠政策。

申请渠道:

登录“福建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五)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招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到我市安溪、永春、德化等3个县(市、区)从事服务社区工作,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缴交社会保险等,并享受相关期满优惠政策。

申请渠道:

通过泉州市民政局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500623


就业奖补

(一)“涌泉”行动--一次性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二)“涌泉”行动--社保补助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195006



(三)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80%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申请渠道: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2年。实行先缴后补,当年度630日之前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

申请渠道:

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创业扶持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在泉创业并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渠道:

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每招用一人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渠道:

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三)“涌泉”行动--初创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在泉创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其为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最长3年。

申请渠道:

通过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四)“涌泉”行动--创业融资支持



设立规模2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把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纳入投资标的。

申请渠道:

向泉州金控集团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590676


(五)创业担保贷款

在泉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前2年政府给予一定比例贴息,且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要求。

申请渠道:

通过全市各经办银行网点(泉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农商银行、各地农信社、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376046


(六)创业项目评审资助

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港澳台高校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创业的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省、市人社部门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其中省级3-10万元,市级1-5万元。

申请渠道:

登录“福建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0595-28133660


(七)“涌泉”行动--创业辅导


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组建创业服务团和“名企导师”训练营,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全流程专业化创业辅导。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799607

(八)“涌泉”行动--免费创业工位



提供10000个公益性创业工位,给予有意来泉创业的毕业生最长1年的免费使用期。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2579330







住房保障



(一)“涌泉”行动--短期免费住宿

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未在泉就业,且在求职所在县(市、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最长时间七天内的免费住宿。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772


(二)“涌泉”行动--住房租赁优惠

毕业2年内并已在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创业就业所在县(市、区)无住房的,可承租最长24个月的优惠人才房。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5-28133772。


(三)“涌泉”行动--保障刚需购房

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非泉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我市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个月,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即:上述人员在泉州市缴交满3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满3个月以上,即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家庭在创业就业地县(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属地刚需摇号购房;其家庭在创业就业地县(市、区)范围内有一套住房的,可参与属地非刚需摇号购房。

申请渠道:

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询电话:0595-2813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