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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膳食委员会,维护师生膳食权益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

新闻中心讯(党政办报道)为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学院董事会办公会议及泉州海洋学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我院决定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由学院管理层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食堂承包方代表共同组成;膳食委员会参与监管食堂承包方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食堂承包方须全力执行膳食委员会提出的相应改进建议,并每月向膳食委员会汇报当月的经营状况和盈亏状况。

膳食委员会将每月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食堂承包方应在收到投诉后一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对合理的投诉内容进行整改;教职工满意度调查连续3个月低于65%,膳食委员会有权建议董事会解除食堂承包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膳食委员会的成立,对提升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保证全院师生在学校吃得开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