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的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减少浪费,勤俭办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零星维修项目具体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科研用房、生活用房和特殊用房的屋面、天棚、墙地面、过道、门窗、水电、室内设施设备维修;宿舍区水、电设施及家具维修;校内室外道路、景观、地面、挡墙、栏杆、水、电、雨污废水管道及检查井盖等方面的维修。
第三条 零星维修工作的原则是:责任清晰、流程完整、管理规范、手续完备、高效优质。
第四条 后勤处统一管理学校零星维修项目,做到责任到人,主要负责统计和审核维修申请、安排实施零星维修工作、工程质量把关、工程联合验收和工程结算初审等。
第五条 项目的确定和审批程序
(一)零星维修项目的确定
1.项目报修单位在学校报修平台上提出申请,经后勤处负责人、分管领导等批准的维修项目,董事长批准后维修。
2.后勤处日常检查发现需要零星维修的项目(检查人需在校园报修系统上进行报修)。
(二)项目预算及审批权限
零星维修项目的预算,由零星维修施工队伍报价经审批后实施。
单项维修费用预算(包含材料及人工等费用)在1500元以下的由报修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后勤处负责人审核,蔡永鸿签字审批后执行(月维修总额超过3万元需经董事长审批)。
单项维修费用预算(包含材料及人工等费用)在1500元以上的由报修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后勤处负责人审核,蔡永鸿签字审批后经董事长同意后安排执行。(超1万元以上的维修提前列出维修明细清单,报董事长批准后再确定相关办理程序。)
第六条 零星维修项目流程规范
1. 所有维修,秉承泉海院综〔2024]19号《关于印发《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推出维修“首接负责制”,对于接单人为第一责任人,涉及需要校外维修队伍协助的,需在信息化平台报修系统上打印纸质申请单,审批后按相关流程执行,维修完毕后首接人员需参与相关维修情况复核。
2. 关于报修系统维修完工要求,所有完工需要上传维修前、中、后等对应的照片以及维修队伍的付款情况和报修人的收费情况。
3.所有维修项目纳入报修系统进行管理,属于人为故意破坏等需由报修人自费的维修项目,后勤处需督促报修人及时缴纳费用。后勤处安排专人负责报修系统的维修维护工作。
第七条 零星维修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1.后勤处负责维修队伍的监管,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服从管理、及时施工,并定期对校内外维修队伍进行筛查,及时更换技术不过关、服务不到位、维修水平能力低的不合格维修人员及维修队伍。
2.后勤处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管,做好现场维修材料质量把关。
对于项目重要部位的施工,后勤处应对各个工序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如发现不合格马上处理确保施工质量、效率和完成度。
对于项目的隐蔽部位,后勤处应对所用材料进行检验,包括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外观检查,要严格工程量签证和质量把关,并作好资料收集存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3.属于应急维修项目,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立即维修。
一般维修项目应在24小时内组织实施维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维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协调安排其他人员维修。因维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后勤处将视情对施工单位扣款,直至取消其校内维修资格。
第八条 零星维修项目验收
1.工程竣工时,维修对接人员,应及时督促维修队伍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恢复施工中损坏的绿化环境与道路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凡1500元 以上(含 1500元 )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竣工结束后,由后勤处牵头协同学校使用部门与维修单位共同验收,如不合格后勤处应监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质量要求的,在参与方一致验收合格的,参加验收人员应在《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字确定。
3、凡1500元 (不含 1500元 )以下的各类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项目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在校园报修系统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完工确认,以作为后期结算凭证。由项目报修人验收在报修系统上评价。系统评价情况,将作为维修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零星维修项目的审核与结算
1.零星维修项目以月度为单位,由施工单位提交零星维修项目汇总表,连同《零星维修请工单》、维修预算审批表等结算付款资料一并报后勤处审核结算。超过规定时间送审结算的,后勤处应及时督促提醒,逾期不办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2.接到施工单位送审资料后,后勤处应及时进行审核,按学校财务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如由于后勤处对应初审人员导致结算不及时,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属于固定资产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后勤处按有关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
第十条 零星维修项目的报销资料原件作为付款凭证交由校财务处归档;零星维修项目的所有资料,由后勤处负责建立档案,留存保管。
附件1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零星维修(护)请工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