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 组织人事处王海波供稿 校党委宣传部报道)近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官磊入选2023年第一批泉州市高层次(第四层次)人才名单。
官磊院长2017年11月入职我校,于2022年1月被我校认定为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共发表论文12篇,其中北核论文1篇(第一作者)、南核论文1篇(第二作者),曾获得国家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2019年第七届全国素质教育教研成果一等奖、2020年荣获福建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第50条规定: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且从事相关专业岗位可申请认定第四层次人才。经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综合评定官磊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目前公示已结束,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希望我校全体教职工及时关注相关人才政策,对照条件努力提升自己,积极申报相关人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