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以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相关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经研究,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的划分由课题评审专家以课题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预期成果为基准,根据课题研究质量评审后确定,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下同)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限额
(一)中等职业学校
1.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校每校限报3个课题。
2.其他学校每校限报2个课题。
(二)高职院校
1.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每校限报4个课题。
2.其他院校每校限报2个课题。(我校限额申报2项)
(三)职教本科院校
每校限报4个课题。
四、选题要求
选题以《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指南》为参考依据。
五、申报要求
1.2021年立项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含)以上中心组织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人数为3-7人(含主持人不超过8人),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学科)组建课题组。
3.承担2018—2020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未结题者(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或相近内容和题目申报。学校不重复推荐当年已申报其他省级科研单位的同一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和题目的课题。
4.申报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教师申报课题立项的,需由2位本专业(学科)副高及以上教师推荐。申报者需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组织能力;同时必须参加过县、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并提供相关证明。
5.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课题研究单位、课题负责人、核心成员排位顺序、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中心课题研究办公室提出申请。
6.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7.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包含非公开出版刊物论文、著作以及研究报告等内容),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8.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制度文件、教改方案及论文等,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作为结题的成果主件。
9.结题论文发表的基本要求:重点课题应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在省级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一般课题应在省级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在省级内部出版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课题研究的主持人须为其中1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
1.本通知由各设区市职教中心(教研室)转发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限额推荐。
2.纸质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设计论证活页》(全文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教务处。(申报材料请课题组自行留底,便于课题结题。)
3.各课题组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lijuan.zhang@qzoiedu.com>,邮件名称标注“2021年课题申报+学校+姓名”。
4.申报时间。本年度课题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10层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研究部。联系人:程尧凡,陈锋。联系电话:0591-88500497。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指南
2.2021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2021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1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