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实验实训 >> 正文

关于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

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已开始申报,细则如下:

工作室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⑴ 获得泉州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能大师)称号的;  

⑵ 具有一级(高级技师)或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对技术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⑶ 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同时,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支持措施

❶ 经认定为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将给予每家10万元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认定后拨付50%,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


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两年牵头组织对同批次的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❸ 工作室领衔人招收的学徒,参加培训,按相应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⑴ 徒弟培训期满一年的,每月给予300元培训补贴;

⑵ 培训期间,徒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级每月分别予以2000元、1600元、1000元、500元的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400元标准执行,以证书发放次月开始计算,累计发放一年。同一徒弟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且与第(一)项不叠加享受。

领衔人在同一年度享受带徒授艺补贴最多不超过20人;徒弟最多只能享受3年的培训补贴;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工作室培养出来的青年技能技术骨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政府部门技能类表彰奖励(竞赛类除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的奖励。


工作室申报及审批程序

❶ 项目申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⑴ 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⑵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石狮市+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不少于2000字,一式两份;

⑶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⑷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⑸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石狮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


❷ 材料审核。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复核。


❸ 综合评估。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建议对象,并提出审核意见。


❹ 征求意见。经初步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候选对象应征求所在镇街或单位的综治、卫计等部门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还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填写《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3),一式两份。


❺信息公示。市人社局会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于12月31日前统一公示,公示后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名义公布并授予“石狮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工作室项目资金补助

❶ 申报工作室领衔人应在所在单位缴纳社保,并处于在缴状态(领衔人为单位法人代表的除外)。


❷ 根据“就高不就低”原则,已获得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泉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暂不接受申报。


❸ 各申报对象应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魏起书" <qishu.wei@qzoiedu.com>。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表下载

 2019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