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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专门开展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等级与执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认证以及社会培训的二级培训单位,打造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方案制定、宣传、实施和监管工作。

2.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点、考点的报批工作。

3. 负责委托培训的洽谈,签约和执行。

4. 负责组织、安排、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工作。

5. 负责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审批工作,并跟踪、完成创业培训任务。

6. 负责普通话测试站的测试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各种技能证书和资格证书的申报、发放、登记、存档工作。

8. 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与执行,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咨询、学生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

9. 负责协调组织制定(修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评估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负责继续教育的学生管理工作。

10. 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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