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法人)和工作站,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不限身份、不限服务领域。
二、选认流程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申报对象通过《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http://mp.fjktp.cn)进行线上注册申报,请申请个人科技特派员的教职工于2023年6月3日前将三方协议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科技处;申请团队、法人、工作站的教职工通过线下填报相关申请表,附上三方协议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硕士以上学历、相关科技成果和服务经验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6月3日前一式2份提交至科技处。
三、经费支持方式
(一)列入2023年度泉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优秀、良好分别给予工作经费1万元、0.5万元。
(二)列入2023年度泉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优秀、良好分别给予工作经费5万元、3万元。
四、其它事项
(一)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从选认申报当年当月当日至次年当月当日),原则上任期至少一年,可连选连任;上一年度已选认个人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不合格将不再选认,取消补助项目申报资格;已认定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对通过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发布技术服务(成果),主动与企业等经济实体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选认。
附件:1.泉州市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人才技术需求表
2.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申请表
3.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三方协议书
4.推荐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汇总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附件1-4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