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运盛青年基金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与评选的函》(闽运盛基金〔2023〕3 号)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学双馨,具有献身科学、求实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无不良征信记录,在福建省科技创新与学科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包括:
1.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及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获奖者;
2.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国青年科技奖或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奖者;
4.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学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5.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过程,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对振兴福建经济有突出贡献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科技工作者和在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均可经满足要求的提名渠道提名推荐后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运盛青年科技奖申报表》10 份,以 A4 纸双面打印。
(二)《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1 份,以 A4纸打印。
(三)项目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册,2 套,以 A4 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包含身份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主要得奖材料及效益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等。
(四)光盘 1 张或 U 盘 1 个,内容包含:
1.填写完毕的《运盛青年科技奖申报表》Word 格式文件和签字盖章完毕的 PDF 格式扫描件;
2.填写完毕的《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的Word 格式文件和签字盖章完毕的 PDF 格式扫描件;
3.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的 PDF 格式扫描件。
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2023年8月24日12:00前将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