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战略部署,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要求,2024年度省科技各类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我校今年可申报的项目类别有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创青项目等)、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及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各申请人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进行项目预算编制等。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备注:依托平台申报的,需要平台负责人在汇总表上备注签字确认,提交所在学院统一评审排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6.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7.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与“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合作。
8.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9.为提高立项概率,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项目申报,提早谋划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尽可能多向同行专家请教以反复打磨、精益求精地完善申报材料,保证文字通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排版美观,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标点/格式问题等低级错误,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指南里要求要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人在提交申请书初稿时就应提供经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合作协议,以供全校评审需要(合作协议有占评审权重分),不提供的将视为合作单位不同意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应以学校名义(非二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并在附件里提交上报,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10.科学研究需遵循坚持守正创新、增进民生福祉的原则,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具体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及申报指南附件等,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项目预算编制要求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执行。
11.为提高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绩效,学校对申报目标任务实行量化管理。针对申报类别不同,对在项目申报书考核指标中有明确体现以下目标者,应给予优先遴选推荐:基金类项目(省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科技开发类项目(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和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有开发至少一项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且有明确的成果转化指标。申请书中验收成果提供形式、验收量化考核指标,是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是验收的重要依据,应实事求是、量力可行。各类项目所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标注“福建省科技计划XXX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结题时科技厅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12.未按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科技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项目申请人、学院科研联络人需认真对照附件中的“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逐项审查,确保审查无误并通过查重无异常后再提交申请书。
二、申报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申报书
申请人使用类型为申报用户的账号登入省科技厅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起草填写和打印申请书(用户登录-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可申报指南〔查询拟申报项目类型对应的指南代码,底部也可翻页〕-申报项目)。
各相关单位相关老师自行在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意注册时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工作单位填写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提交注册后与科技处联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项目材料。在系统使用期间如有问题,先与科技处魏昱晴老师联系。
2.学院评审提质和报送申报名单
请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的申报评审提质工作,按下表规定的时间内将签章的学院评审推荐意见、专家签到表和申报汇总表(需排序并经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名)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由于申报时间所限,过期恕不接收),相应的推荐意见等材料扫描pdf、汇总表excel汇总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魏昱晴OA邮箱。
3.学校申报公示和择优推荐
在充分考虑各类项目的特点、各二级学院近年申报命中率和项目完成绩效的基础上,兼顾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和服务社会与产学研合作情况,扶持校级科研平台发展需要。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学校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并择优推荐上报,推荐上报的自动列为校级课题。
4.时间安排
1)按省科技厅规定,未按期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则视为放弃申请,主动撤回的不视为已提交,学校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将不能提交新申报材料;在学校推荐起止时间之内,申报材料被学校审核退回修改的,还可以重新提交。
2)截止时间: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9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书全部采取系统网络在线填报提交。网络申报总流程为:负责人网络填报完整并通过查重无异常后提交→接着联系学院审核提交→学校审核提交→启动内部推荐模块走完流程获得受理号。
注意: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请务必确保简表中推荐单位(科技业务主管部门)为根据不同项目要求分别填写泉州市科学技术局、福建省教育厅,或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次科技项目申报,我校可直接申报“推荐单位为省教育厅”的项目;若申报项目推荐单位为省直单位的,提前与科技处联系;若申报项目没有省直单位或省教育厅推荐单位的,可根据申报要求鼓励参与其他单位牵头项目。
(二)各类申报的项目“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和“申请资助额”严格按照指南填报;经费预算编制按照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编制时要求如下。
间接费用:按照项目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30%比例核定。间接费用主要包含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其中,管理费为项目资助经费(扣除外拨)的5%,剩下的可全部作为绩效支出。
(三)高校产学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方合作协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项目合作协议、安全风险评估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系统使用过程中,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省科技厅
高新处:0591-87881286 农村处:0591-87869618
社发处:0591-87881503 资配处:0591-87881125
基础处:0591-87882899 规划政策处:0591-87305039
合作处:0591-87882587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及指南等附件(闽科资〔2024〕1号)240204.doc
附件: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docx
附件:3-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4-各学院申报汇总表_对外合作、引导性、高校产学合作、创新战略研究项目.xls
附件:5-各学院申报汇总表_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xls
附件:6-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料(格式)汇编(含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方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等).doc
科学技术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