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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泉科协〔202430转发给你们,详细情况见通知。

一、申报材料

(一)“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4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推荐单位空着,论文相关情况4份都要填写。

(二)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4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四)申报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每名申报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三、申报时限

学校通过泉州市科协推荐,请有意向的教职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科技处。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