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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转发闽档发明电〔2024〕5号福建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情况见通知。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见附件)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申报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service1.saac.gov.cn) 填写申报项目信息。有意向的教职工请3月26日前联系科技处领取申报账号,于4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六份交至科技处。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