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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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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情况见通知。此项目申报即结题,择优立项给经费

、申报条件。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注意结合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教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开展研究,推出更多体现福建特色和福建优势的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求。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三、资助方式。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省教育厅将从申报教育部专项研究项目中择优立项一批研究项目,并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四、申报安排。申报系统于2024年10月10日开放,请申报的教职工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根据学校安排,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他二级学院力争申报一项以上。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