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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关于组织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和2020年度立项延期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和2020年度立项延期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成果需由课题组自行聘请专家进行鉴定。课题鉴定专家组需至少由三名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同行专家等组成,鉴定报告需在相应栏目加盖课题所在单位公章。

2.课题研究成果须在完成既定研究目标任务基础上,取得与课题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标志性成果。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3.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予结题:

(1)文章未发表仅提供录用通知。

(2)论文中未注明: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课题立项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

(3)未提供课题研究过程性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含标志性成果)的生成日期不在课题立项后的研究期内。

(4)公开出版CN期刊为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期刊、报纸等。

(5)其他不予结题的情形。

二、结题材料

1.课题研究主件,包括《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填报表》《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

2.论文作为标志性成果的,发表的刊物应为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查询的正规纸质期刊,须将期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以及封底进行复印提交。其他材料作为结题成果的详见通知

3.以上材料需与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以及中期检查表等成果主件一同用A4纸打印汇编装订成册;同时《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还须单独提交一份。

请需要结题的老师按照装订要求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19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三、其它事项

1.因故需要延期的,须提交《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经同意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延期内课题主持人不能再申报中心课题。教科研组专项课题不得延期。

附件:1.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2.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

3.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成果摘要

4.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