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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2024 年海峡两岸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精神,深化拓展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推进落实福建省女性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更好地支持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省妇联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继续举办2024年海峡两岸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巾帼创新业 共创新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4年4月-6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妇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人社厅
承办单位:各设区市妇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执行单位: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与产教融合促进会支持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双创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大赛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大赛总体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等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1. 参赛对象:主创人员为女性或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的创业团队。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 30%(含)以上,公司应注册于2018年12月31日(含)之后。项目主讲人为女性。
2. 有意向到福建创业和已经在福建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往届毕业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
3. 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4.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严禁抄袭或剽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5.鼓励首创精神,已获往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奖项的项目,不可报名本次大赛。
五、赛道设置
本届大赛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设置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康养与文化创意三个赛道,每个赛道分设初创组与成长组两个组别。项目报名时,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赛道及组别报名参赛,不选或多选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一)赛道设置
1.智能制造赛道: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2. 现代农业赛道:主要聚焦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以及农业产业链的整合优化。参赛项目包括智慧农业、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绿色生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
3.康养与文化创意赛道: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养老护理、健康医疗、旅游休闲、乡村营建等。
(二)每个赛道组别
1. 初创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于 2018年12月31日(含)之后,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女性股权须占 30%(含)以上。
六、大赛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决赛、颁奖等阶段。
(一)报名(截至5月31日
1. 向社会广泛发布大赛消息,开启大赛网上预热宣传。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网址(www.scjfu.com),小程序(高校双创人才服务站)。
(二)初赛(6月)
大赛组委会评审组按赛道及组别进行评审,每个赛道每个组别分别评选出20个项目共计120个项目进入决赛。初赛采用网络评审。
(三)决赛(6月)
1.采用路演方式,参加决赛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主讲人为女性。
2. 邀请风投专家、企业家、高校专家等担任评委,现场评审计分。
(四)颁奖
1.举行冠军争夺赛,由决赛时各个赛道两个组别总分排名第一的6个金奖项目比赛产生。
2.举行颁奖典礼,为金、银、铜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颁奖。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康养与文化创意三个赛道按初创组与成长组各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12名。
2.冠军争夺赛:冠军、亚军、季军各1名。
(二)其它奖项设置
1.金牌创业导师奖若干名
2.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大赛扶持措施
1.大赛金奖项目且同时符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规则的,可直接进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福建省赛网评,不占用所在高校名额;各赛道各组别金奖项目第一名的项目,可直接进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福建省赛现场决赛。
2.大赛邀请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创新创业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对进入决赛的项目给予跟踪辅导和项目孵化服务,助力项目做大做强。开展项目投融资对接会为创业项目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3. 获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入驻福建省众创空间、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厦门),获得后续孵化支持服务。
4. 参赛获奖项目可优先对接“巧妇贷”“巾帼创业贷”等金融支持服务。
5. 大赛组委会将在网络媒体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宣传,提升项目及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6. 金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符合福建省巾帼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评。符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认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九、大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妇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挖掘、推荐符合条件的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等参与本次大赛。
2. 积极邀请江西、海南、陕西、内蒙等妇联推荐优秀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3. 大赛组委会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许家发
联系电话:0592-2191066
(二)福建省妇联联系人:李瑞耀
联系电话:0591-85025296
(三)福建省教育厅
联系人:滕天霖
联系电话:0591-87091376
(四)福建省科技厅
联系人:裴天养
联系电话:0591-87800147
(五)福建省人社厅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591-8755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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