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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日|维护国家安全,你我共同守护!

发布日期:2022-04-15    浏览次数:

4·15国家安全日|维护国家安全,你我共同守护!

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保卫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今年415日是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宣传主题为: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营造良好氛围”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习近平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

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

维护国家安全

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关于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指出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我们能做什么?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国家安全大到格局素养,小到一言一行,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安全是不容撼动的碑石,庄严地屹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在国家安全问题面前没有“局外人”,有国才有家,唯有常怀远虑,居安思危,做到心怀祖国,胸怀世界,才能让我们的祖国长久地屹立在世界东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保密防线。这一道防线是童年时,对家的期许,是工作时,肩负的使命,是宣誓时的坚定眼神,是无声处的忠诚与热爱。这一道线,用责任连接起中国速度,用缜密承载着时代力量,用坚韧创造出无限可能,保密为了人民,保密依靠人民,共筑保密防线,人人有责。

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山河无恙,你我相安

国家安全

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

还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在维护国家安全上

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

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

维护国家安全

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

也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

打一场“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