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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一、评审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市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4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等文件规定,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的评选理念,严格制定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必须是本校在籍在校生中符合以下要求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者需通过前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含特别困难、困难、其他困难,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建档立卡、受疫情严重影响、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

、评审标准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须位于本专业10%且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10%,但均在30%以内的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文件规定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如有实行综合考评)原则上均必须位于本专业40%且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40%,但均在60%以内的学生;

申请中等职业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成绩排名位于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本专业5%,但达到30%(含30%)同时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

以上三种情况的学生均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突出贡献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秀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有关权威刊物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技能竞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职业规划类、教学技能类大赛,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造发明、创新创业成果方面取得优秀成绩,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是“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市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填写“主要演员”

7. 获福建省最美学生、福建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等省级荣誉称号

8.在校期间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表现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生个人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于915日前向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在二级学院进行评选答辩,答辩后选出候选人进行公示两个工作日并于91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与发展部资助与捐赠中心;

(1)参与答辩的同学的基础分数为(70%):学生成绩表现、社会实践能力获奖项目成绩优异三项,总分70分。(具体细则见附件2基础分数评分细则(表一))

(2)现场答辩为(30%):学生答辩时间为4-5分钟,由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需包含学生干部与学生群众)根据参与答辩同学的现场表现打分,总分30分,取其平均分为该生现场答辩得分。要求统一时间集中答辩,公开、公平、公正产生国家奖学金获选人名单。(具体细则见附件2现场答辩评分细则表(二))

3.9月20日召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各二级学院党支部副书记对候选人做情况介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投票通过后按照票数排名顺序评选出国家奖学金等额获得者与国家奖学金差额获得者,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答辩大纲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与发展部                  

                                                                                                                             202391

附件1

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

院系

在籍人数(21、22级)

候选人名额

国防教育学院

260

1

海洋工程学院

1118

2

航海交通学院(包含游艇帆船学院74人)

1017

2

经济管理学院

1043

2

信息工程学院

2046

2

艺术体育学院

1671

2

产业学院

1816

2

总计

8971

13

产业学院各学院人数

中恒百瑞学院

7


思凯兰航空学院

343


翔宇航空学院

210


新能源创客学院

401


商贸学院

663


猎马科技学院

3


航盾无人机学院

11


轨道交通运输学院

164


阔远应用技术学院

14



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困难

其他困难

特别困难

汇总

占比

100

航海交通学院

8

54

89

151

12.86%

13

海洋工程学院

6

70

69

145

12.35%

12

信息工程学院

10

104

169

283

24.11%

24

艺术体育学院

15

131

123

269

22.91%

23

经济管理学院

4

160

89

253

21.55%

22

国防教育学院

1

4

13

18

1.53%

2

游艇帆船学院

1

0

4

5

0.43%

0

思凯兰航空学院

1

4

8

13

1.11%

1

新能源创客学院

0

12

16

28

2.39%

2

中恒百瑞学院

0

1

1

2

0.17%

0

翔宇航空学院

0

3

1

4

0.34%

0

轨道交通运输学院

0

1

2

3

0.26%

0

合计

46

544

584

1174

100.00%

100


附件2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答辩大纲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时间节点: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13日—9月15日

学生登录“智慧泉海PC端”申请奖学金;同时准备纸质材料及答辩材料

9月16日—9月17日

辅导员进行审核;二级学院组织答辩,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9月18日—9月19日

二级学院将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为期2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准备候选人汇报材料

9月20日

召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二级学院党支部副书记介绍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选出国家奖学金等额、差额人选

9月21日—9月27日

完成校级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月1日前

将国家奖学金所需材料上报国家奖学金系统

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分数计算方式

1)参与答辩的同学的基础分数为(70%):学生成绩表现、社会实践能力获奖项目成绩优异三项,总分70分。

基础分数评分细则(表一)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

备注

1

学生成绩表现

50分

1-(排名/专业总人数)*50(系统自动生成)

2

社会实践能力(需提供附件证明)

10分

校级加1分、石狮市级加2分,泉州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封顶10分)

3

获奖项目成绩优异(需提供附件证明)

10分

校级加1分、石狮市级加2分,泉州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封顶10分)

4

总分

70分


2)现场答辩(30%)

学生答辩时间为4-5分钟,由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需包含学生干部与学生群众)根据参与答辩同学的现场表现打分,总分30分,取其平均分为该生现场答辩得分。  

现场答辩评分细则表(二)

答辩内容(10分)

精神面貌和表达力(10分)

学生综合素质(10分)

内容完整、系统、重点突出,PPT充实,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图文并茂,能紧扣国家奖学金答辩主题,有条理、分步骤叙述清楚自己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进步。

要求着装得体、言行举止符合一般礼节,仪态大方,充满朝气。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回答问题有礼有节,简要概括,有思想且实际,有要点和亮点。

评委宏观把握答辩者的综合素质,从学分绩点、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艺术特长、专业素养、社会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权衡评价。

3)以上所有分数都需填入智慧泉海系统,计算出学生最终得分。

三、学院副书记汇报候选人情况材料

1、学生智慧泉海最终计算得分;

2、学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pdf版以及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3、学生所获得奖项及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志愿时长截图;

4、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介绍ppt。

5、1-3项打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数每人一册,各学院汇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