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 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泉委发〔2019〕7号) 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 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 称“两优一先”)。现就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拟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由各党支部推荐申报;拟表彰优秀 共产党员18名,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具体名额分配见 表格。推荐时要注意党员群体的代表性。经推荐和申报的先进党 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单位(人)由党委会 研究决定。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党支部名称 |
优秀共产党 员表彰名额 |
优秀党务工作 者表彰名额 |
备注 |
机关党支部 |
4 |
1 |
正式党员19人 |
海洋工程学院党支部 |
3 |
1 |
正式党员14人 |
航海物流学院党支部 |
2 |
1 |
正式党员11人 |
家事护理学院党支部 |
1 |
1 |
正式党员6人 |
休闲文旅学院党支部 |
3 |
1 |
正式党员17人 |
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 |
2 |
1 |
正式党员9人 |
国防教育学院党支部 |
2 |
1 |
正式党员9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
1 |
1 |
正式党员5人 |
合 计 |
18 |
8 |
正式党员90人 |
二、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
(一)先进党组织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 护”;
2.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模范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 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 务功能;
3.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 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 著成绩;
4.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 政廉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 拥护;
5. 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党 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 优秀共产党员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 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 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 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 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 广泛赞誉;
5. 应为正式党员,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
(三) 优秀党务工作者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 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 纪律;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 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 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4. 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已奉公, 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 应为正式党员,重点表彰基层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各党支部参照我校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情况,严 格按照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要求,推荐我校的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按附件4进行评选。
三、 推荐办法
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 展,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意见。所评选推荐的先进集 体和优秀个人,要注意科学分布和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推荐工作以党支部为 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各支部推荐对象同 时要按行政隶属关系,征求本部门或分管校领导等的意见,要在 适当范围内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 表彰方式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做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 秀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证书。
五、 材料报送要求
各党支部须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 推荐对象审批表(附件1、2、3、4);
2. 推荐对象曾受表彰情况(近三年内,奖项荣誉写全称,附 上证明材料);
3. 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5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重点 突出,事迹鲜活感人,用事例和数字说话,切忌空、虚、散);
4.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 1000字左右及以上,要 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迹鲜活感人,用事例和数字说话, 切忌空、虚、散);
5. 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无边框, JPG格式,不少于626 x 413像素,文件名设为推荐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 份,于2021年6月21日前报送至党政办(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阮玲玉 电话:18359508619
邮箱:OA邮箱(党政办阮玲玉)
附件:
1、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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