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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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经国家海事局批准,具有培训国内国际高级船员的高等院校,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海洋类专业为办学特色的民办高校。根据学院需要,为更好的适合学院长期发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学生生活需求,经学院董事会批准,我院食堂现对外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经营管理单位。

一、招标项目概述及内容

1、在校师生情况

①教职员工(含校内单位职员)人数约180人;

②目前学生在校人数2600人(逐年呈上升趋势);

③每年培训社会船员、渔业船员3000余人次。

2、食堂概况

食堂共分为两层,总面积共4240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2240平方米,二层面积2000平方米。

3、招标项目

①A项目(食堂一楼)约2240平方米,餐饮经营;

②B项目(食堂二楼)约2000平方米,餐饮经营;

4、招标内容

A、B两项目可单独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两层菜系与经营模式必须有所区别)。

二、投标要求

1、投标的餐饮公司必须具有健全的餐饮许可相关证书、餐饮连锁资质和从事餐饮行业五至十年的行业经验,或者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高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验,有一定经营业绩(合同原件或其他证明) ,并且要得到社会的好评。

2、有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的服务队伍,等级厨师占20%,管理人员须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

3、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4、食堂经营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能够独立开取税务票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5、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不接受个人投标,不接受个人挂靠资质的投标。

三、投标条件

1、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校方将成立膳食委员会(组长由学院委派,成员由学院管理层领导、食堂承包方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民主参与食堂的监管。膳食委员会必须掌握食堂每月的经营状况和盈亏情况,并定期将食堂的经营状况和盈亏情况面向全院公开。食堂需每月向膳食委员会汇报当月的经营状况,盈亏状况,整改存在的问题等。

3、根据校园情况,要有针对性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法。

4、食堂现有设备有偿交给中标方使用,缺少部分将由承包方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增加添置完善,要爱护厨具设备及食堂公共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更新。

5、投标方要保证食堂内的所有卫生间、垃圾桶无异味,保持食堂内的环境干净整洁。

6、能确保每日早餐、中餐、晚餐、夜餐及招待用客餐的正常供应。主食米面兼顾(不少于五种),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早点不少于20个品种,中餐菜不少于80个品种,晚餐不少于80个品种),保质保量,价格合理,每餐都有高、中、低三个不同价位的饭菜供应。每周更换菜谱,提前一周将更换的菜谱公示。要做到午餐、晚餐5元钱可以让学生吃饱且确保一荤一素。

7、针对招待客餐食堂需做到价格合理,菜品优质,彩色优美,食材新鲜,酒水价格真实。

8、食堂一层须针对回族学生开设清真窗口。

9、食堂的菜色口味须满足不同地域的学生。

10、投标方须为学院建设设立在食堂内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室(食堂二楼包厢内),满足餐厅、客房、前台等实训课的开展。

11、投标方必须在上课期间每天中午11:50至13:30开设时令教师专用窗口。

12、投标方须按月缴纳经营服务场所消耗的水(2.25元/吨)、电(0.8元/度)费用及按年缴纳卫生费用。

13、接受招标单位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14、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未经校方同意不得自行改造承包的餐厅。

15、食堂的折旧费用应随每年在校学生及培训人员的数量递增,递增梯度以500人为一个梯度值。

16、安全文明生产,确保无责任事故。

四、标底

1、标底20万元起;

2、每年除折旧费用20万元外,膳食委员会参与民主监管,对食堂每季度的净盈利部分按10%比例分成,分成部分将作为补贴膳食委员会运作经费和学院师生的各类活动的赞助费。

中标方须每年向学院膳食委员会缴纳设备折旧费(中标的实际标价),若每年的在校学生及培训人员逐年递增,折旧费则按递增梯度增长,此项经费由董事会专项运作。

五、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满前半年确定下一个合同的续签或重新招标事宜,经营管理到位、口碑较好的可续签。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总额为三十万元,签约时交齐),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单层投标或者两层共同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皆为壹万圆。单层中标或者两层中标的履约保证金皆为叁拾万圆。

七、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含投标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传真,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2、资质说明材料:

(1)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2)餐饮服务连锁资质;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总体报价(含设备折旧费,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室的建设费用,食堂修缮装修预算,食堂修缮装修效果图)。

4、服务承诺(包括饭菜花色品种、价格范围、服务质量、服务时间、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

5、投标书详细介绍投标人资产状况、经营方案、特色优势、经营经历及业绩等内容。

6、投标人要对用工数量及来源、治安管理及员工住宿安排等情况做出说明(学校可以提供住宿,住宿费及住宿产生的水电费需按照学院规定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印章。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的或现场填写报价者;

2、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或涂改未经委托人盖章者;

3、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者;

4、投标书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书材料不全者;

5、递交两份以上不同标书者;

6、个人挂靠的餐饮单位;

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九、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学校根据投标方的报价(50%),素质、业绩、服务承诺(30%),资质(20%)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学校不进行解释。

十、投标日期及地点

1、送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2、投标地点: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5-88983105/18900371169

邮箱:734454251@qq.com

  •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古浮二十区1号
  • 举报邮箱:yj02@qzoiedu.com / 举报电话:(0595)88983105
  • 官方电话:0595-83015559 / 招生热线:0595-83858888
  • 值班手机:18960221860 传真:0595-83015559
  • 船员培训事务:0595-83092113    0596-8896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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