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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学院保安员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2014-09-03    浏览次数:


    学院保安员在学院安全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院的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 值班制度

    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学院东大门进出门岗。

    2.按规着装,携带装备,文明执勤。

    3.值班时,不得用餐、不得与人闲聊、不得随便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 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需问清情况或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院保安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院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院,确保校园安全。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保安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有权拒绝其进入学院。

    3.学院学生晚熄灯后不准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出校门的,需有辅导员许可后方可放行。

    三、 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负责学院东大门车辆进入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开关大门,有效控制车辆和人员进入。

    2.因工作需要进入学院的车辆或其它为学院服务的车辆,需经保安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 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保安员对进出学院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院。

    2.保安员对带出学院的大宗可疑物品,要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 巡逻制度

    1.做好每天校园的巡逻工作,早班对定点打卡点打卡两次,中班、晚班打卡三次,并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录。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或报警。

    3.巡逻时,为保持学院宁静和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应规劝、教育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酗酒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4.晚熄灯后,备勤人员要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寝室的查舖工作,敦促学生按时就寝,杜绝学生私自外出过夜。

    六、 工作要求:

    1.保安员肩负着学院的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按规定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空岗、睡岗,不得擅自离岗,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2.做好学院东大门车辆和人员进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3.态度和蔼、语言谦逊;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准刁难、打闹;对方态度不好的,要耐心解释。

    4.严格奖惩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保安员,第一次警告并经济处罚50元;第二次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100元;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理。对表现突出的,学院主管部门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分管保安工作的管理人员要分清情况落实连带责任。

    5.保安管理人员要安排每日保安人员的值班考勤和备勤工作。

    6.保安管理人员要安排人员对学院的消防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做好登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保安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保安防范器械,熟练掌握相关器械的使用。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协作、听从指挥。

    9.每月1日为安保人员例会,由分管领导讲评上月情况,进行素质教育。

    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