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十一届福建省
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周年,践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初心与使命,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响应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做大做强“四大经济”的号召,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团福州市委
二、赛事要求
(一)参赛形式和对象
大赛下设2项主体赛事:
(1)第十二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
2.职业院校学生: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2)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1.在校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毕业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2项主体赛事须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每校选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15件,参加“创业之星”评选的项目总数不少于10件。各校应酌情对港澳台学生参赛项目优先考虑。
(二)参赛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省级初评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参赛内容与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项目主体赛道分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十四五”规划重点方向和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注重福建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的号召,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着力乡村产业发展,在海洋经济、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绿色经济、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文旅经济、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台湾创业青年专项评比。所有参赛项目团队中有台籍学生或台籍指导教师参与即可报名该项评比,将根据主体赛事成绩评出若干优秀项目给予相应荣誉及政策扶持。
(3)项目类型。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两类分别评选。
(4)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2.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1)申报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注册登记地点在福建省内,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2)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该赛事。
(3)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审核把关。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4)由各设区市团委汇总各县级团委参赛项目后申报至组委会办公室,省内普通高校汇总校内参赛项目后直接申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赛事进程
大赛的2项主体赛事分申报、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2022年4月24日前)。各设区市团委、各普通高校、各职业院校汇总参赛项目,依照申报材料要求(见下文)报送赛事材料至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预赛(2022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组委会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高校。
(三)决赛(2022年5月下旬)。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2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奖项,并视各校竞赛组织情况授予项目单位优秀组织奖。
各阶段赛事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报名创业计划赛的参赛人员,须根据报名赛事情况如实填写比赛申报表(附件1),撰写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并转成PDF格式),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所有团队成员的学生证扫描件,“台湾创业青年专项”项目须提供团队成员籍贯证明,身份证明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章)。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对于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财务报表等)。
3.项目申报表(附件1,Word格式)、项目介绍材料(PDF格式)、身份证明材料(PDF格式)、项目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和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报名“创业之星”评选的参赛人员,须根据报名赛事如实填写比赛申报表(附件2),撰写项目运营报告(附件3),整理项目注册运营等证明材料(整理在一份文档上并以PDF形式上交)。本次大赛将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扬帆计划”小程序)提交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6。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运营报告(附件3)、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团队成员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作为证明材料。
3.所有参赛学生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今后将不得申报此类财政扶持项目,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学校今后的申报名额。
4.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盖章签名的扫描件PDF格式)、项目运营报告(附件3,PDF 格式)、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PDF格式)、项目汇总表(附件5,Excel格式和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4月22日前,各设区市团委、各普通高校、各职业院校将“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创业之星”项目材料电子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送。各推荐单位须对参赛项目进行排序,排序以项目汇总表为准。
四、赛事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立100周年,进一步增强大赛的群众性、交流性,充分发挥线上平台优势,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参与度,将在赛事举办期间开展系列活动。
(一)“挑战杯”·揭榜挂帅云悬赏。动员历届参赛团队登入线上平台“揭榜”企业发布的科技课题,以解决课题的成效为衡量标准,撰写项目建议书、研究可行性报告等内容详实、实际可行的课题解决方案,切实做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挑战杯”·双创报国云分享。在历届参赛学生中,挖掘具有感人事迹、奋斗创业历程的典型,以演讲、沙龙分享、对话访谈等形式组织分享会,向广大学生讲述创新创业故事,展现青年一代双创报国的动人事迹,献礼建团100周年。
(三)“挑战杯”·双创项目云展会。运用线上平台、新媒体矩阵的展示功能,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参赛优秀项目进行云展示,展现青年风采。
(四)“挑战杯”·双创导师会客厅。邀请企业家、投资人、孵化机构代表等,组成“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依托线上平台交互功能,面向全省大学生进行线上直播,并与参赛项目的结对和长期跟踪指导。
(五)“挑战杯”·双创资源对接会。邀请创业服务机构、投资机构、孵化器、园区等入驻大赛平台,开展在线对接活动,为有需求的项目提供服务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实践育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将创业计划竞赛和“创业之星”评选作为带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二)积极改革创新,做好赛事组织。要准确把握大赛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实践导向,更加注重资源下沉,更加注重将“结果导向”转变为“过程导向”,创新方式,精心组织。
(三)用好线上平台,广泛发动参与。要充分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注重发挥互联网扁平化优势,充分依托大赛搭建的线上平台,强化优质资源供给,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服务更多学生成长发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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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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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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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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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十二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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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项目汇总表
6.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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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办公室(福州大学团委):
联 系 人:陈山 江鸿琦
联系方式:0591-22866018
电子邮箱:tiaozhanbeifj@sina.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2(邮编:350000)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邱超超 真嘉捷
联系方式:0591-87531410
电子邮箱:2354000013@qq.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2022年4月15日
需要报名可联系就业创业中心老师:郑老师 0595-8890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