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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周年,践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初心与使命,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响应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做大做强“四大经济”的号召,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团福州市委

二、赛事要求

(一)参赛形式和对象

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1)在校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毕业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毕业生(20191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酌情对港澳台学生参赛项目优先考虑。

(二)参赛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任项目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省级初评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参赛内容与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1)申报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注册登记地点在福建内,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2)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原则上自202211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该赛事。

3)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审核把关。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4)由各设区市团委汇总各县级团委参赛项目后申报至组委会办公室,省内普通高校汇总校内参赛项目后直接申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赛事进程

大赛的2项主体赛事分申报、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2022422日前)。

各学院依照参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下文)报送赛事材料至对外合作部就业创业中心。

(二)预赛(20224月下旬至5月中旬)。

组委会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高校。

(三)决赛(20225月下旬)。

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分别评出若干奖项,并视各校竞赛组织情况授予项目单位优秀组织奖。各阶段赛事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报名“创业之星”评选的参赛人员,须根据报名赛事如实填写比赛申报表(附件1),撰写项目运营报告(附件2),整理项目注册运营等证明材料(整理在一份文档上并以PDF形式上交)。本次大赛将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扬帆计划”小程序)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运营报告(附件2)、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团队成员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来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作为证明材料。

3)所有参赛学生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今后将不得申报此类财政扶持项目,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学校今后的申报名额。

4)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盖章签名的扫描件PDF格式)、项目运营报告(附件2PDF格式)、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PDF格式)、项目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和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参评的在校创业同学及毕业三年内的创业校友直接联系对外合作部郑老师:18965878066(微信同号)

                                                                                   

 对外合作部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