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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我厅。

联系人:王昌伟,电话:0591-87091406,电子邮箱:jytkjc@126.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15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