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我厅。
联系人:王昌伟,电话:0591-87091406,电子邮箱:jytkjc@126.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15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