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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科研团队 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增强我校的学术能力,鼓励和支持我校教研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高层次科研成果,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努力的科研人才和团队积极从事科学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队建设目标:瞄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发展前景和可预期产生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力争通过科学研究团队的建设,在相关研究领域能取得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培育一支重要的科研后备骨干力量。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团队是科研人员自愿组织的学术研究团队,独立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团队开展项目的成果可预期,具有经济社会价值。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组成团队,鼓励聘请外单位在所从事研究领域有专长的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博士学位研究人员(1人,5人以上的团队得可外请2人)为兼职研究员。

第四条  团队的学术带头人为责任人,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为校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二)近五年曾主持过厅级课题1项,或市(设区市,下同)级课题(含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下同)1项,或市级产学研项目1项;

(三)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CSCD/ SCI/SSCI/EI/CSSCI/CPCI-S /CPCI-SSH检索收录的期刊上1篇,或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成果转化1项;

(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五)团队带头人年龄男在55周岁,女在50周岁以下。

第五条  外请顾问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科研团队申请时的团队命名为:学科名称+<研究领域主题>+团队(例如“××学科×××团队)。

第七条  团队成员组成为:学术带头人、核心成员和其他成员。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团队成员具备一定的前期成果,或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能力和研究优势。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以3-5人为宜(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

第八条  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我省,特别是厦门市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属于学校发展规划的领域;研究范围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性研究等,研究课题具有可预期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第九条  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

第十条  团队成员的所在单位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如骨干学科、专业或骨干企业,学术带头人和研究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团队总量控制,视学校专业或学科及厦门市产业领域发展需要适时组织新团队的申报和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学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实践的需要,由学校确定重大研究领域或重点研究方向,或由学术团队申报人自选研究方向。

第十三条  由责任人向教务科研处提交申报组建团队申请书(附件1)和规划书(附件2),内容包括:

(一)团队人员构成与学术研究能力;

(二)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

(三)团队的研究思路和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  教务科研处对申报的团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由教务科研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上报评审

第四章  科研团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实行教务科研处与所在系(部)双重管理。

第十六条  科研团队须在每年年底向教务科研处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及下一年度科研工作计划,报告内容包括当年获得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情况等。

第十七条  科研团队需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研究项目、承担企业及社会委托的横向课题,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各类咨询和学术交流。

第十八条  科研团队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必须报教务科研处审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但可独立开展学术交流,争取各级各类项目或进行项目洽谈活动。

第十九条  科研团队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归学校所有。团队成员在任务期内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本机构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国外学习、进修、从事客座研究的本机构固定人员,凡涉及本机构工作、成果(论文、专著发表等)时,也均应署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名称,未署名的一律不得列入本机构成果。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科研团队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仪器设备和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建立与团队名称或研究方向相符的专业资料库或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录入、系统维护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科研团队必须建立完备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档案包括:

(一)科研人员档案,如科研人员基本资料、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材料等;

(二)科研项目档案,如立项通知书、科研项目审批书、合同任务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

(三)科研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

(四)学术会议档案,如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等;

(五)科研经费档案,如各项经费拨入和支出账册及收支明细等;

(六)工作报告档案,包括各类工作报告,重点研究的大事记等;

(七)其他档案。

第五章 科研团队建设支持措施

第二十二条  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列入学校预算,用于校级科研团队建设运行经费。学校对科研团队资助期限为三年。每个团队每年资助经费为3-5万元人民币,经费额度根据申报者的计划条件和计划必须完成的目标研究后批准。主要用于改善研究条件、购置试验设备、开展探索性研究、进行学术交流和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实行一次核定,三次拨付,按照40%30%30%的比例分年度拨付。

(二)团队每年初提交本年度经费预算表(附件3)。

(三)资助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闽财教[2013]45号)和校财务管理规定,由科研团队带头人对经费分配方案予以审定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班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传播/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

(四)由学校组织的对于学院学科建设和新的科研领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科研团队,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资助。

第二十三条  团队要在每学期初向校主管部门提交本学期本团队的工作计划,并在学期末提交团队工作总结。

第六章 业绩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学校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在第二年末进行中期考核,在第三年末进行期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团队在前两年内同时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中期考核评价为合格:

(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SCI/SSCI/EI/CSSCI/CPCI-S /CPCI-SSH/ CSCD 检索收录的期刊上 1篇,或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成果转化1项。其中责任人须在核心期刊1篇,或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成果转化1项;

(二)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厅级课题1项,或市级课题1项,或市的局级课题1项,或横向科研课题获得经费资助累计1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  团队在三年内同时完成以下科研任务,期终考核评价为合格:

(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SCI/SSCI/EI/CSSCI/CPCI-S /CPCI-SSH/ CSCD 检索收录的期刊上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人均在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或成果转化2项。

(二)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省级课题1项,或获准立项有经费资助的厅级课题2项,或市级课题2项,或市的局级课题3项,或横向科研课题获得经费资助累计为人文社科类2万元人民币左右,科学技术类10万元人民币左右,或市级产学研项目1项;

(三)对中期考核为合格的团队,下拨第二期资助经费;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扣发第二期资助经费的50%。对期终考核为合格的团队,下拨第三期资助经费,如有第二期资助经费被扣发情况,则予以补发;对期终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停拨第三期资助经费。

第二十七条  团队在期终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申报新一轮的团队资助。

第二十八条  团队科研成果按以下规定确认:

围绕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个人或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3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同时,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团队成立之后完成,并且在考核周期内公开发表的,才认定为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第二十九条  学术核心期刊认定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最新版)为准。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以相关批准文件及证书为准。合作项目、产学研项目及成果转化均以合同任务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相关合同约定或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注:1.《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闽财教〔201345号)见教务科研处网页;2. “以上”含同级。                             

 

附件1:《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科研团队申请表》

附件2:《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科研团队建设规划书》

附件3:《  (团队)     年度经费预算》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教务教务科研处               201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