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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科〔2017〕1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有效地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培养研究型教师,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以下简称小课题)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

    小课题申报人应依据自身条件及具体情况进行选题,突出小课题研究贴近教师、贴近教学和“小而实在”的特点,紧扣应用研究,着眼自身在教育教学中需要解决或有价值的教育问题,运用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确立小课题。小课题的申报及管理详见《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管理暂行办法》(泉教科〔2013〕5号)。

    二、申报要求

1.小课题申报人即是负责人,每个小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可以独立研究,也可以有研究成员1—2人。

2.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网络申报方式。小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撰写小课题研究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各县(市、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课题申报材料全面审核,并于4月30日前将《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及小课题研究方案的纸质材料送交至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发送格式如下:《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及小课题研究方案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申报单位+负责人+小课题名称”。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向泉州市职教中心报送。

3.本年度小课题增设泉州市第二批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专项课题,由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根据情况进行申报,不占用其小课题名额。具体由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所报课题进行审核、指导、论证、鉴定。

4.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市职教中心、市直学校审核后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C栋361室,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3)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zjygujinling@126.com。联系人:顾金玲,联系电话:22782223。

    三、名额分配

    为了有利于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的管理,确保质量,各县(市、区),市职教中心及市直学校选送的课题有一定的名额限制(附件4)。

    四、课题管理

申报的小课题经市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审定,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市教育局下文确定市级教育规划立项小课题。市级小课题研究采取分级管理的方法,其过程性管理由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市直学校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办)、市直学校应相应确认一批县(校)级小课题,并上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应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小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方案格式要求

3.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申报汇总表

4.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推荐名额分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抄  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省普教室,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


附件1_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_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方案格式要求.doc

附件3_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_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小课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