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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23号)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23号)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60万元)

(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

(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20万元)

(四)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20万元)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六)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

二、申报人要求

(一)国家社科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国家社科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社科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三)国家社科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四)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

(六)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三、申报办法

1.重大项目申报办法详见(网址链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6777011530)

2.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3.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23日,请有意向的老师提交申报书和活页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