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入库条件
1、熟悉海洋环境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形势和动态力;
2、在相关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海洋生态环境规划、区划,美丽 海湾规划、建设与保护,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海水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海洋环境调查监测,海洋环境 污染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的相关情况和进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填写个人信息表 (见附件1),纸质版《个人信息表》和各种证件证书、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5月19日前提交至科技处。2019年专家库内的专家也需参与本次填报,未完成填报视为放弃入库。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