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闽教科〔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信息化专项
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我校可推荐一般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信息化专项1项。如超过推荐名额,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的教职工于2023年11月2日17:30前提交《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电子版至科技处,邮件标题命名为“负责人姓名+2023年度中青年项目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