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航学发〔2024〕43号转发给你们,详细情况见通知。
一、受理范围: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对技术开发、社会公益、标准研究等类别的研究成果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均可申请。同一科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评价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评价。
二、提交材料 : 请登录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系统http://kjfw.cinnet.cn 下载了解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后按要求进行填报,操作流程见系统操作指南(附件)。
三、受理时间:全年均接受成果评价申请。
拟申报2024年度中国航海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航海技术发明奖的通知》航学发〔2024〕42号)需在8月8日前将需要盖章的材料提交至科技处。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