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课题202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主持过县(区)级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前三名)参与过设区市级课题,并已结题。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课题组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方向性条目(2024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选题。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三)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每位课题组成员参与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得超过2项。
(四)课题组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2.设计与论证活页;3.职称证明复印件;4.结题证明复印件;5.课题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姓名+2024年常规课题度申报),于2024年8月1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我校可申报3项,如超过推荐名额,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待审核后报送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用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汇总表》、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等一式两份,《设计与论证活页》一式四份。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课题获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关键事项;课题组其他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向我办提交变更申请。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