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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见通知。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

提交科技处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三、相关要求

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请需要结题的教职工于5月15日前或10月25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科技处,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需要5月结题的教职工请于5月7日前联系科技处魏昱晴)。

闽教思〔2023〕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pdf

闽教思〔2023〕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word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