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学校干部遴选与管理、人力资源配置与管理、人才引进与管理、薪酬与绩效考核、教师发展与晋级等业务,严格落实“把管理摆在首位”的工作要求,打造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学校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制定和完善组织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全校中层党政干部的考察、选拔、调配、任免、考核和培训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学校师德师风工作。
3.负责全校人员编制管理。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工作。
5.负责学院职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6.负责教职工招聘、录用、转正定级、转岗、停薪留职、续聘、解聘及外聘教师管理等工作。
7.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劳动人事政策及上级人事部门的各项政策规定,负责高层次人才、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等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核、评优、奖惩等工作。
9.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的选拔和组织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全校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台账等培训档案的整理、归档。
10.负责教职工薪酬管理和福利,负责教职工工资个税等相关税费的申报工作。
11.负责坐班人员日常考勤和请假销假管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和日常管理,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