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海洋,人才为先”,依据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深化航海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招纳优秀航海类专业人才加入学校师资队伍,与学校共同发展。学院将采取措施多渠道提升及扩充航海类师资的质量和数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 招聘岗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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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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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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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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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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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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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全职专任教师/校企双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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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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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船舶驾驶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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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有效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2年以上远洋资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有效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大副及以上适任证书者可放宽至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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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实训室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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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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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船舶驾驶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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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科及以上学历者,需持有效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2年以上海上相关资历。
2. 持有有效远洋值班水手证书,并实际担任水手长满一年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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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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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技术全职专任教师/校企双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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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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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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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有效无限航区75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适任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轮机长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2.持有有效无限航区铜匠适任证书者,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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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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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双聘大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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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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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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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中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不少于担任船上厨师1年及以上的海上服务资历。
2.经过船上厨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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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要求
1.我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校友及曾经在我校培训或正在培训的学员。其中符合海事局师资授课要求的(原则上需要无限航区高级船员),无限航区管理级船员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继续学习且上进愿望者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程序
1.组织人事处与船员培训学院联合组成招聘小组,筛选在我校培训且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愿全职入职我校的校友,组织面试,合格者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暂时无意向入职我校,但在休假期间有意向成为我校校企双聘师资的,招聘小组做好相关登记并签订校企双聘协议,指导其代表学校按时报名参加海事局船员培训教学人员师资考试。组织人事处将建立航海类专业教师资源库,实时跟踪并定期更新。
2.属于我校航海类毕业生或曾在我校参加过船员培训且符合招聘条件的高级船员,可将电子版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职称证书、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学历+职务+应聘全职师资/校企双聘师资+获知招聘渠道”的方式命名发至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qzhyzhaopin@qzoiedu.com。对收到的应聘材料,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面试。
三、面试与考试安排
(一)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与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线下或线上面试。
2.面试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职责,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通过面试考核予以录用。
(二)海事局船员培训教学人员师资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第一期:每年5月下旬;第二期:每年10月下旬
2.报考对象:从事航海类专业教学人员。
3.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等同相应船员理论考试科目,其中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基本急救)单独设立考试科目。
4.考试报名:报名考试人员经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向福建海事局报名。第一期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上旬,第二期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上旬。具体报名科目、场次、时间、地点等事项待福建省辖区师资考试报名信息表出来后,组织人事处将另行通知。
5.考试报名要求:
(1)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报考三门以上考试科目;
(2)一经报名成功后不许缺考;
(3)学校船员培训教学人员不得挂靠在校外机构同时报名。如发现缺考或挂靠在校外机构同时报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提前搜集信息、寻求指导、认真复习,争取一次性通过师资考试。
四、薪酬与福利
(一)全职入职我校师资
1.符合应聘条件的船长/轮机长月薪约7000元,大副/大管轮月薪约6500元,二副/二管轮月薪约5500元,寒暑假薪资全额发放,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享受不同等级绩效奖金,全职人员入职即缴交五险一金。教师除承担必要的工作量以外,可超课时承担学校工作,对于超课时量部分,另发放30-80元/课时的课酬费,正常情况下高级船员师资综合月均收入可超1万元。针对学历/资历较高、综合素质优秀的,特别是特种船类型如油化液船高级船员,薪资待遇可一人一议。高层管理类、高级职称者实行一人一议的年薪制。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定期调整薪资,对表现优异的青年教职工,可参照高层次人才调整为年薪制。如证书更新提升需要,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停薪留职出航换证。
2.入职后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办法免费提供教职工宿舍入住,且配备家具家电,给与水电补贴、免物业管理、校园WIFI、基础维修费,中高级职称/职务者按不同级别提供住宿条件(三房一厅、两房一厅、一房一厅、单身公寓等)。
3.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寒暑假,发放生日等工会福利、节假日福利、提供用餐补贴、高温补贴。为教职工提供休闲娱乐、校内设有健身房,并联合周边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4.学校重视人才培养,有完善的学历、职称、职务晋升机制,具有涵盖各类专业技能和综合管理类培训支持计划,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进修提升机制,可提供新入职教职工培训、技能大赛培训、教学技能培训、闽台合作培训等各类国内外培训进修及交流机会;为入职我校的新员工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教学及科研能力强的导师在教学及科研能力提升、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全方面指导;提供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考试与认定平台。航海类教师在我校参加任何涉海类培训,包括船员职务晋升、航区扩大、吨位提升、证书再有效等培训项目可免交培训费。
5.学校与多所国内公办航海类本科高校合作,鼓励教师进一步提升学历,在职期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给予学费补贴和工作安排便利,其中读硕最高补贴4万元,读博最高补贴8万元。
6.学校有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聘任权,每年不定期聘请校外专家团队来校指导评审,于每年12月举行职称评审会。
7.学校周边拥有优质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校,行政区划内有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等省级达标校,方便我校教职工子女的入托、入学。符合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的,由学校推荐、经认定后,可享受政府有关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针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家属,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优先安排在校内相关岗位就业。
8.符合申报石狮市高校人才积分入住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学校协助申报,认定后达到积分条件可一次性最高获得石狮市政府12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校企双聘师资
经认定为我校涉海类专业“校企双聘”师资的,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学习(特别是海事局师资考试),在聘期内享受以下权益:
1.校企双聘师资可选择在空闲时间或公休期间到我校开设讲座或参加相关教学活动,我校将根据校企双聘师资的资格条件给予相应的课酬。
2.校企双聘的人员报名参加我校的任何涉海类培训,包括船员职务晋升、航区扩大、吨位提升、证书再有效等培训项目给予培训公示价格的七折优惠。
3.校企双聘人员如自身培训提升需要,可根据需求,申请免费使用学校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或在考前提出实验室开放、教师专项指导等申请,学校在师资设备富余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安排。
4.对于在休假期间,代表学校参加航海类师资培训及考试的,按实际情况报销交通费用(按照动车二等座往返价格)、住宿费(不超过300元/天,以发票为准)、及餐补(80元/天)。此外,为鼓励校企双聘教师努力复习,提高通过率,通过一科操作级或管理级考试科目课程的,一次性补贴2000元,两科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3000元。对于通过一科及以上基本安全、合格证、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等适任证师资考试的人员,给予2000元奖励(享受师资考试补贴的教学人员,从成绩发布后,应继续担任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专职教师、校企双聘师资或兼职教师三年。如提前离职,则按照服务时间比例,退还奖励金及报销费用)。
5.对于有意愿加入我校担任专职教师的校企双聘人员,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将给予优先录取。我校相关招聘岗位常年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有意向应聘的学员可随时关注。
6.经认定的“校企双聘”教师将进入学校师资资源库,后续同步更新到学校培训管理平台师资库(校企双聘教师需及时配合组织人事处校对更新相关师资材料)。
六、联系方式
学校官方网:https://www.qzoiedu.com/Rszw/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13324710268(周老师)
组织人事处联系人:18065333357(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