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第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文件的通知》(闽教高〔2009〕27号),按规定程序,经学校自评及申请、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资格审查、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省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评议,确定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为“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共7天)
联系电话:0591-87091358(省教育厅职成处)
0591-87091502(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福建省教育厅公示链接:http://www.fjedu.gov.cn/html/xxgk/gggs/2015/03/23/90a6d585-4c4e-4250-80a7-e352d35152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