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选拔条件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及道德品质修养。
(二)按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有一技之长的学生;
(三)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2020-2021学年综测排名在专业30%以内;
(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正常,具有以学生工作为己任的实干精神。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自荐,各学院团委推荐;
(二)采用公开面试方式,经校团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核后,将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
(三)校团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后,将候选人名单上报校党委确定。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二)召开地点:2204报告厅召开
(三)代表数量:220名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2、修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学生会秘书处。
(五)宣传报道链接
(六)现场照片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各学院代表产生方式
各班级团支部充分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经各院学生会组织按附件1所述代表选举产生。
2.学生社团代表产生方式
主要学生社团参加院学代会代表原则上应为学生社团或兴趣小组负责人。如负责人已以其他身份当选代表,则应召开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校学代会代表。学生社团代表还应参加代表所在学院学代会。学院团委负责对各学生社团代表或代表候选人进行审核。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