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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2-16    浏览次数:

课程标准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课程教学指导文件,是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提出教学和评价考核建议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和进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做好课程标准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意见。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和创新教学方法为重点,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编制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1.系统性原则。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因此,要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高职教育教学实际,确立素质、知识与能力课程教学目标,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实施教学评价等环节,科学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实现课程教学的最优化设计。

2.发展性原则。紧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与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充分体现课程改革成果,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为学生职业能力形成、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3.实用性原则。课程内容必须符合行业企业相应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国家和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反映本课程对学生素质、知识与能力等专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课程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导向性和教学方法的适用性。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三、编制课程标准的依据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的性质、定位和目标要求。

2.依据职业分析与教学分析,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出发点,找准职业岗位的核心能力;通过教学分析,确定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评价要求。

3.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教学的基本要求,实行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四、编制课程标准的程序

课程标准的编制包括专题调研、编写初稿、研讨修订、专家审定、组织实施和修订完善等多个环节。

(一)专题调研。根据本专业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选择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开展行业企业岗位工种、工序、项目技术所需的职业素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调研,形成课程职业分析与教学分析资料。

(二)编写初稿。在研读教学文件资料、职业分析与教学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构建课程结构的框架,把职业分析和教学任务分析转化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内容,编写课程标准初稿。

(三)研讨修订。邀请行业企业人员和有关专业教师对课程标准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上报稿。

(四)专家审核。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对课程标准上报稿进行审核。

(五)上报审批。各二级学院课程标准审核完后,汇总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定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确定为试行性课程标准。

(六)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按照试行性课程标准,配置教学资源,组织课程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七)修订完善。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对试行课程标准进行滚动修订,不断提高课程标准质量及实施成效。

五、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可包括课程概述、培养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及其他等五部分。

1.课程概述。主要阐述课程性质、课程设计思路。

课程性质要叙述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以及课程类型等内容。

课程设计思路应将教学基本理念与课程框架设计、内容确定以及课程实施有机结合起来,阐述课程总体设计原则、课程设置依据、课程内容结构、理论与实践比例、课时安排说明与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充分体现课程标准的先进性和创新点。

2.培养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

课程培养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体现。课程培养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可从知识、能力与素质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3.课程内容与要求。主要阐述学生在学习领域、专题或目标要素等方面应实现的具体学习目标,在编写中既要考虑课程各部分内容的相对独立,又要形成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对于学生的学习结果,应尽可能用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如工作任务教学用“了解”、“掌握”、“能”、“会”等,理论教学用“了解”、“知道”、“熟知”等)进行描述。

编制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的项目课程标准,要注意所选项目的大小和数量要适中,不宜过大、过多,项目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完整性和覆盖面。项目的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教学目标、相关知识(理论知识、实践知识)等。

4.教学实施建议。从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考核与评价、教材、教师配备、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方面提出课程实施建议,要有利于课程按以上规定实施,可行、适用。

教材教参选用或教材编写建议应提出选用教材的基本要求、建议或提出编写教材的思路、方法或其他要求,并提供教材、教参选用或参考版本建议。

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议应结合课程标准有关规定,列出适合课程教学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并结合课程内容作简易解释说明。要善于在教学实际中,改革创新、总结提炼,提出适应课程教学和培养要求的方法和手段。

考核与评价:包括考核与评价的内容、方式、标准与权重等。应关注评价的多元性(试卷笔试考试、现场操作、仿真模拟演练、企业实践评价、平时学习过程评价等),突出过程评价与总体评价、理论与实践评价一体化的关系等,鼓励支持大胆改革传统单一的试卷笔试考试,创新适应课程特点的多种方式综合的考核方式,突出考核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素质。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包括相关教辅材料、实训指导手册、信息技术应用、工学结合、教学实验、网络资源、仿真软件、软硬件环境、校内外实训条件等的开发与利用;本课程教学队伍建设建议等。

5.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课程标准编制要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课程目标及其在专业培养目标的地位与作用,要统一认识。

(二)规范性要求。文字表达准确,简明扼要,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名词术语规范,结构合理,文本内容符合课程目标,文本格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排版要求。按附件中标注的执行。

、课程标准的管理

1.各二级学院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编制课程标准。通识教育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负责编制课程标准,专业基础能力课程、专业核心能力课程和职业素质拓展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编制课程标准。

2.各二级学院要按编制课程标准的程序进行课程标准的审批。

3.课程标准属学校基本教学文件,通识教育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课程标准由通识教育学院负责汇编,专业基础能力课程、专业核心能力课程和职业素质拓展课程各二级学院负责汇编。

 

八、课程标准参考格式

 

/Uploads/Editor/20230216112939_68345.pdf